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9年河北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对税务系统内只发电子文件)
2019年河北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河北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强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
(一)解读重要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围绕2019年河北税收工作主题,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内容,原则上要通过参加或组织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等形式及时跟进解读。
(二)积极回应各方关切。要在用好局长信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线访谈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全面优化税务网站功能,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全省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反映的问题,要实施台账管理,限时办结、对账销号,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密切关注和及时研判涉税涉费舆论,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宣传解读,发现误读等不实言论时要主动解疑释惑,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加强公文公开管理。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符合《条例》规定拟不公开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在报批前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文件起草部门要把好公开属性选择的“第一关”,核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要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工作。办公室在对公文进行发文审核时,要加强对公文公开属性的复核,对没有明确公开属性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拟不公开理由的,一律作退文处理,补充明确后再予以办理。属于主动公开文件都应在2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推进重要决策执行公开。起草与税(费)行政相对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听取有代表性的税(费)行政相对人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或另有规定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依据。在重大税费事项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完善,并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原则,全面梳理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执法项目,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省局将建立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对于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外,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各承办部门在主办(分办、独办)的建议提案复文制发后,要按照公开程序主动公开。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费优惠政策,要创新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在税务网站集中发布、多媒体推送。通过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情况、政策成效宣传,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晒权督权,按照总局统一安排公开并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职责、程序、事项以及随机抽查结果等信息。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相关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在税务网站公告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以及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时公开优化纳税缴费服务举措、精简税费资料、优化发票办理等内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理进度查询服务,如有条件可推送办理进度提示信息。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规范税务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河北税务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政府网站检查考核有关要求,加强和完善河北税务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制定税务网站建设管理规范,推进集约化建设,开展网站改版升级,进一步规范栏目设置、页面设计、功能建设、安全防护和管理监督,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推进税务网站与政府网站互联互通,提升税务部门网上服务水平。
(二)推进新媒体建设。理顺新媒体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坚持移动优先,充分运用图文、H5、音视频等展示形态,统筹网站、新媒体 、客户端发布传播渠道,推进税务“网”“微”“端”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完善编辑部建设,促进信息内容、平台终端和管理体系的互通共融。
(三)加快办税服务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适应税务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办税指南。进一步整合优化办税服务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推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纳税服务平台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
五、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人员配备,提供工作保障。要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促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与《条例》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按要求做好年报上报和公开工作。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总局组织编制《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基层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事项、要素、依据、时限、渠道等内容,省局已将此文件转给各市局,各市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指导县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制定《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努力提升基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水平。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正式推广河北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86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8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
79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8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31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20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169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11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8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1461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22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1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090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952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86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8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
79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77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567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4483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456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9307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2804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7164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5605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33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281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270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9844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