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2021年8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对现行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梳理、整合,将商事制度改革成熟举措法律化,规定了简易注销程序、增设了歇业制度。
为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市场主体登记与税收业务制度衔接,服务纳税人,制定本公告。
二、市场主体歇业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
答:按照《条例》规定,歇业是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只需按规定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税务机关不对市场主体歇业设置税务前置条件,市场主体歇业不需要另行向税务机关报告。
三、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在税收业务办理方面主要有哪些特殊政策?
答: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以享受便利化办税政策,同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与正常经营期间相比,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在纳税申报方面适用了更为简便的政策,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改为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市场主体恢复经营的,按歇业前方式办理资源税申报,可按歇业前期限或继续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中歇业当年恢复经营且已调整预缴申报期的,当年不再变更。
四、非正常户歇业期间纳税申报如何办理?
答: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市场主体,在解除非正常状态之前,歇业期间不适用本公告规定的简化纳税申报方式;在解除非正常状态之后,歇业期间可以适用本公告规定的简化纳税申报方式。
五、“两证整合”后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时,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的条件是什么?
答: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便利市场主体退出。“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有领用、没有代开过发票,且没有欠税、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
六、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如何办理清税文书?
答:《条例》规定有关清算组可以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在此情形下,市场主体无需办理税务注销即可申请办理注销市场主体登记。但实践中,部分市场主体出于自身的考虑要求开具清税文书。为了满足此类市场主体开具清税文书的需要,并给基层税务机关提供可遵循的政策依据,在此对相关政策给予明确: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的市场主体,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清税文书的,税务机关即时开具。
七、按照公告要求,税务机关该如何进行服务和管理?
答:税务机关要为市场主体享受歇业政策、办理注销涉税事宜提供便利服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税务管理、风险防控工作。
八、公告何时开始施行?
答:本公告自2022年7月14日起施行。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32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28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
275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218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2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C版的通知
18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171海关总署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
170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16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163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279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5068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136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068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0081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60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546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4693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352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2203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