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务报 本报记者 金黄 发布日期:2018-12-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今已一月有余。学界和实务界对印花税的关注始终保持着一定的热度,他们对印花税立法的建议或有助于制定一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印花税法。
对税目增减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了征税对象和范围,“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税务专家学者主要对“合同”提出了修改建议。
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李波参加了11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牵头召开的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李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印花税法的征税范围大致参照了合同法,但是其征税范围还是比较窄。合同法确定的合同有15类,其中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赠与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合同等在合同法范围内但是不在印花税范围内。这些在现代生活中属于比较常见而且经常发生的业务,可以作为适当扩大的征税范围。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免税,已经涉及赠与合同的内容。他建议,印花税法应将合同法中的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赠与合同纳入征税范围,与合同法保持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副局长施宏长期关注和研究印花税。他认为,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经济和税收征管的发展。比如,征求意见稿将目前按照“借款合同”税目贴花的“融资租赁合同”作为单列税目,建立了印花税纳税申报制度。这些都是可喜的变化。
他也建议根据合同法来重新确定印花税应税合同、凭证,将社会经济活动中更多表示财产权利变化的合同、凭证纳入征税范围。针对金融交易多样化的趋势,新设金融业务税目,以正列举方式增加金融业务税目,将金融中介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等涉及的合同、凭证纳入征税范围。扩大现有借款合同税目征税范围,将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票据贴现、转贷等具有将资金贷与他人而取得利息收入性质的合同、凭证纳入征税范围。另外,应参照国际惯例相应修改合同法,把不依法缴纳印花税列入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
有学者建议取消印花税中的一些税目。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仕梅也参加了11月20日的研讨会,她建议取消对合同征税。她认为,对合同征税可能会增加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合同成立之后,纳税义务即产生了,但合同的履行需要一定的时间。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变更、撤销合同是常见现象,一旦合同交易金额减少,或者合同被撤销,纳税人要求退税的手续也比较复杂。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吴伟强则建议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征收印花税。他的理由是,权利、许可证照的印花税税额小,财政意义不大,纳税人遵从成本以及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较高;传统意义上的贴花行为体现国家对这类权利、许可证照的认可,但无论立法前还是将来立法后,这一功能均难以得到体现。
对具体条文的修改建议
李波认为,征求意见稿没有写明立法宗旨。现代印花税应弱化财政收入功能,侧重其调节市场经济的功能。而且立法目的是税法的立足点和着力点,必须明确。他建议明确立法目的、明确印花税的功能地位:在筹集一定财政收入的基础上,着重调节和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使之具备保护财产权利、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功能。施宏也认为,印花税应淡化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将主要功能定位为政府了解微观经济运行的一种有力手段。
廖仕梅说,假如不能取消对合同征税,建议将征求意见稿第二条中的“书面形式的合同”改成“合同”。她认为,对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合同,都应当一视同仁地征税或者不征税。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将来的印花税不再需要贴花,因此,对于非书面形式的合同征印花税也就有了可能。税务机关为了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在将来的税收征管中,还会采用核定印花税计税依据的方式征税,如果将所有形式的合同都纳入征税范围,可以实现立法与执法的统一。
李波也对第二条提出了修改建议。他说,随着交易方式的变革,出现了大量新的电子凭证,这类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纳入征税范围。他建议,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印花税法中应明确规定应税凭证包括电子凭证、电子合同等形式。
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合同以及产权转移书据如果未进行价税分离的,按合计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吴伟强认为,这事实上将增值税作为了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他建议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价税分离,只对合同价款征收印花税。
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还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骏认为,合伙人资本是否比照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计征印花税,还不太明确。他建议在税法中予以豁免,直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资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本不属于应税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
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税务高级总监汪道平一直关注印花税纳税地点的问题。他说,现行规定不够明确,仅对全国性订货会所签订合同印花税纳税地点有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稿注意到了纳税地点这个重要问题。不过,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个人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凭证订立、领受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那么,如果和居住地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字面含义应该是可以自己选择的。
征求意见稿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在第十八条把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或者税率调整授权国务院决定。而立法法第八条规定:“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吴伟强建议,在印花税法中对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确定为幅度税率,由国务院在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并报全国人大备案。这样既可以赋予国务院对证券市场相机调整的权力,又符合立法法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1030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4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
37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7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4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17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11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8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49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48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20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06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1030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71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692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54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528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46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4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
373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24359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454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927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7086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5593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33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277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25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980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8662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