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22年3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更大力度惠企利民,更有成效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清远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结合清远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以“新活力新生态”(即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构筑税费服务新生态)为目标,在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以加速构筑“全业务、全地域、全流程、全终端、全天候”的“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为主攻方向,围绕省税务局行动的5大类,致力形成既具有清远特色的“十大本地便民措施”,推进党业更融合、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清远税收营商环境水平持续优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2022年2月)
1.制发方案。研究落实省税务局80项举措及广东“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经市税务局党委会审议形成2022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表。
2.同步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布方案内容,统筹开展相关宣传。
(二)第二阶段:推进落实阶段(2022年2月至12月)
1.有序推进。各单位各司其职,扛牢责任,有序组织推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便民服务举措。
2.进度管控。各级纳税服务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周报、台账推进、迭代更新、台账销号等工作落实机制,通过运用工作数据展晒等方式加强进度管控。
3.强化培训。通过多样化的培训形式,确保各级税务人员熟悉“春风行动”相关内容,特别加强对新要求、新标准、新流程的培训,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员、咨询人员的培训工作。
4.调整优化。通过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针对“春风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新变化等,及时研究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便民举措按时落地见效。
5.持续宣传。配合税收宣传月,持续推出专题系列宣传报道;结合各项措施落地节点及全年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的应用场景,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展示“春风行动”成效。
(三)第三阶段:总结成效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全面回顾总结全年“春风行动”做法、经验、成效,用数据说话,用案例呈现,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春风行动”品牌影响力。
三、2022年十大本地便民措施
结合省税务局部署的“春风行动” 5大类20项80条举措以及“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清远税务系统聚焦“诉求响应更及时”“智慧办理更便捷”“分类服务更精细”“税收共治更聚力”四大类,推出“十大本地便民措施”,从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品质服务清远社会各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措施一:满意度提升。开展2022年度满意度专项提升工作,根据税务总局、省税务局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寻找问题根源,持续做好纳税人满意度工作不断向优发展。
措施二:推广“诉求税易达”平台。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措施三:组建多语种服务团队。结合清远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服务团队,消除少数民族地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过程中的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措施四:打造多元服务节点。持续推进“智慧税务”“集约运营”体系建设,夯实清远市“1+N”服务网络,拓展打造“税务+党群服务中心”多元服务网络节点。
措施五:推广免申请退税。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退(抵)税费流程,全市推广“免申请”退税模式,在退(抵)税费“无纸化”“全程网上办”基础上,免除纳税人提交退(抵)税费申请环节,由税务机关主动发现并退还多缴税费。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措施六:推广税收遵从合作范围。探索与更多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差异性、专属性服务和管理措施。
措施七:助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联合市金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金融赋能科技创新,扶持企业上市,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和指导,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八:积极引导个税汇算清缴准确申报。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制作“汇算清缴办理要点”新媒体宣传资料,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四)税收共治更聚力
措施九:部门联动促合作。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与科技部门深入协作,研讨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复核、技术转让合同登记、研发费鉴定机制。
措施十:齐谋共进精诚共治。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推广精诚共治工作,借助行业协会商会、涉税中介机构的纽带桥梁作用,帮助各行业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提高纳税信用等级、尽量减少涉税违法行为,使“非接触式办税”成为主要办税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高站位落实总体行动要求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2022年“春风行动”,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在深化智慧税务、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县(市、区)税务局党委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的落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业融合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高标准巩固广东行动成果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纳税服务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的推动落实,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加强上下联动,注重内外联合,同频共振,统筹推进,各地在落实好省税务局的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可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各项改革全面开花落地,推出一批全省领先的先锋成果。
(三)高质量营造“春风文化”氛围
统筹做好宣传工作,以打连发、呈递进的方式进一步发动好、宣传好,及时总结推广行动特色和创新成果,以点带面推动办实事、解民忧、破难题,上下联动,创响清远“春风行动”品牌。坚持需求导向,结合此前收集的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细化工作举措和标准,让“春风行动”更贴近市场主体需求,确保行动实效性,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实效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
附件:附件.xlsx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部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通告
下一篇: 2022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102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4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
370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7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2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17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10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82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4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44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20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06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102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70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689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53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52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462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4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
370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24358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454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927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7081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5591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33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277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258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979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8662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