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15年12月1日在哈拉雷正式签署。中津双方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于2016年9月29日生效,适用于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的所得。
《协定》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11、附件.zip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已于2016年9月29日生效并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现对《协定》主要条款解读如下:
一、关于第二条(税种范围)
《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津巴布韦适用于所得税、非居民股东税、非居民酬金税、非居民特许权使用费税、财产收益税和居民利息税。另外,《协定》也适用于其签订之日后征收的属于新增加或者代替现行税种的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收。
二、关于第三条(一般定义)
第三条(一般定义)中,“国际运输”的定义除包括以船舶、飞机经营的运输外,还增加了以船只、公路或铁路车辆经营的运输。
三、关于第五条(常设机构)
(一)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才构成常设机构。
(二)提供劳务,没有固定场所但在任何12个月中在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6个月的,也构成常设机构。
四、关于第十条(股息)
股息的预提所得税税率设为2.5%和7.5%两档:如果股息的受益所有人是公司并直接或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的资本,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2.5%,其他情况不应超过7.5%。
五、关于第十一条(利息)
利息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一般为7.5%,但缔约国一方应对缔约国另一方政府、地方当局、央行或政府全资拥有的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或因缔约国另一方政府、地方当局、央行或政府全资拥有的金融机构间接提供资金而由缔约国另一方其他居民取得的利息予以免税。
六、关于第十二条(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一般为7.5%,但缔约国一方应对缔约国另一方政府或地方当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予以免税。
七、关于反滥用规定
为防止协定滥用,第十条(股息)、第十一条(利息)和第十二条(特许权使用费)的最后一款均规定,如果纳税人以获取协定优惠待遇为主要目的或主要目的之一而对股份、债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做出安排,则协定待遇不适用。我国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上述条款拒绝给予纳税人协定待遇时,在程序上应按照一般反避税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关于第十三条(财产收益)
按照第十三条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来源于缔约国另一方的股权转让所得,缔约国另一方有权征税的情况包括:一是股份价值的50%(不含)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二是被转让股份相当于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至少50%的股权。
九、关于第二十三条(非歧视待遇)
第二十三条第五款规定,非歧视待遇不受第二条所列税种范围的限制,而是适用于所有种类和性质的税收。
中津双方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已于2016年9月29日生效,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执行有关规定的公告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96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638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445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378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4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
32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5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180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15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26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19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05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960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66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638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50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48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445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378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40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24341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453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926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7053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5581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330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2748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253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975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8650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